1855年,悉尼大学法学院成立。在当时的悉尼大学里,除了法学院,只有文学院与医学院这两个学院。学院有超过150年的教学历史,因此在各个法律领域的教育表现出卓越的成果。在法律本科与法律博士学位的学习过程中,法学院的学生有机会进入英国剑桥及牛津大学学习获得他们的学位;或有机会参加国际生交换项目进入亚洲,欧洲及北美洲顶级的大学交换学习。时至今日,悉尼大学法学院成为了世界顶级的法学院之一,在QS世界大学法律专业排名中位于第13位,在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Network机构的世界大学国际法专业排名中位于第五位,澳洲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