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 (Faculty of Law) 成立于1971年3月1日,初时共有219名学生。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只有悉尼大学提供法律学位课程。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成功地帮助数以万计的学生在商业,传媒,艺术,科学,教育,工程等领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法学院成立了多个法律资源中心:Kingsford Legal Centre、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entre、Gilbert+Tobin Centre for Public Law、Social Justice Project和National Pro Bono Resource Centre。而且法学院也包含了全澳大利亚最大的税务学校 (Atax)。也开设了澳大利亚与中国税制的专题研究项目和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