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的规定,在澳留学的海外学生修满6个月主课后(不包括之前的语言等桥梁课程),可以申请转学到另外一所学校。根据规定,除以下情况发生以外,学校不能接收没有完成6个月主课学生的申请:
(1)学生目前就读的学校倒闭,已停止教学活动,学生被迫需要转学。
(2)目前就读的学校同意学生转学到其它学校学习,并且签发转学同意函(Release Letter)。
(3)目前就读的学校已经被政府通知不能再继续提供课程教学给学生。
(4)相关政府部门出具证明信说明转学将对学生个人发展有很大益处。
申请转校所需满足要求:
1. 主课就读少于6个月换学校
如果你想换学校,并且你的主课就读少于6个月,这时你需要到新的学校拿到offer,然后通知原学校申请转学同意函(Release Letter)。
如果原学校批准,则可以拿到Release Letter 出示给新学校,按offer 要求缴纳学费,拿到正式的录取确认函CoE文件,从而完成转学手续。
如果原学校拒绝,而你的理由比较充分,那么可以到澳大利亚教育部上诉。
2. 主课程的学习时间已超过6个月转学
如果你的主课学习时间已经超过6个月,你想要转到其他学校的话,那么难度将大大降低。尽管你仍然需要原学校的转学同意函(Release Letter),但由于法律规定,原学校无法拒绝你的转学申请,因此你只要顺利拿到新学校的CoE,就可以注册了。
如果你的转学改变了课程层次,比如从高中(571签证)升学本科课程(573签证),或者从本科/或硕士(573签证)转学去读 TAFE (572签证),或者从 Master 硕士学位课程(SVP 课程)转成 Graduate Diploma 研究生文凭课程(非 SVP 课程),那么你的转学还需要通知移民局,进行新的签证申请。只要拿到了符合新课程的签证类别的签证,才算是真正完成转学手续。签证申请材料的难易程度,是否需要雅思,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是否需要提供资金担保、是否需要体检等,都需要按照新课程的签证要求来走。若移民局不同意你的转学申请,那么你要回到原学校的原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