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的商业和金融中心均使用得到全球公认的英国法律体系。每年,全世界约18,000名学生前往英国就读超过1,500种法律课程。
· 英国的普通法系可追溯至12世纪,并形成英联邦国家和世界各地英语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英国商法通常是国际合同采纳的适用法律。
· 在世界排名前十位的律师事务所中,有四所的总部位于英国;此外,数以百计的国际公司在英国设有办公室。在伦敦处理的国际和商业仲裁比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多
· 在英国的学生拥有向专业人员取经并结识行业人士的独特机会。在大学与企业合作领域,英国雄踞世界第二位
· 英国学位课程的设计理念在于发展学生在批判性思维、推理论证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这些都是世界各地雇主所青睐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