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贷款的对象为拟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3、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4、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6、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目前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目前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